夏津县:农机合作社建设发展实现“多方满意”

作者:王丽娟 本站发布时间:2014年02月07日

  近年来,夏津县农机局坚持把发展农机合作社作为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积极鼓励农机户采取机具入股、资产入股、土地入股等各种形式成立农机合作社,合作社采取社员自愿结合、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管理模式,充分调动了社员的积极性,合作社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实现了多方满意。

  一是农民群众满意。农机合作社的成立,解决农民用机难问题,农民享受了先进的大型农业机械的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享受了合理的作业价格,抢时增效,降低了生产成本,增加了农民收入。

  二是合作社成员满意。对农机合作社采取扶持措施,对社员进行免费培训和指导服务,社员可以优先享受相关的强农惠农优惠政策,提高了技术水平和机具的利用率,拓展了作业范围,增加了社员的收入。

  三是外地机手满意。农机合作社与外地机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无形中解决了外地机手在外地作业的很多困难,增加了收入,起到了互惠互利的作用。

  四是政府机关满意。在关键时期,农机合作社协助农机部门,宣传、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发展农机化的各项法规、政策,还将广大农民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愿望和要求,及时反映给农机部门,帮助农机部门解决想办办不好、想办办不了的事情。农机合作社成为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发展农机化的重要组织和实现形式。(王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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