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邑县:农机购置补贴分析报告

作者:德州农机化信息网 本站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4日

    今年,临邑县农机局在德州市农机局的领导下,认真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切实使农民受益,增强了农机部门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同时,极大地推进了全县农机化工作发展水平。

    一、补贴政策实施基本情况

    市农机局安排给临邑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100万元。临邑县农机局认真组织实施,累计补贴各种农机具637台,受益农民508 户,直接拉动农民投资3000多万元。

    二、补贴政策监管工作的措施

    1、强化领导,细化责任

    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孟祥胜任组长的“临邑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同时,成立县农机局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将政策宣传、组织报名、确定补贴对象、人机合影照片、监督检查、补贴回访等各个环节明确分工,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2、加强监督约束

    一是在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的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工作时限进行操作,严格执行补贴目录、补贴标准和申报程序,根据群众的优先条件和报名顺序,公开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上级要求的公示制度。对于经公示无异议的,履行签订协议、购机等手续,并做好机具的照相、喷号和建档管理工作。二是由局纪委书记和县财政局的分管同志参与项目的全过程,确保整个工作过程不出现徇私舞弊、人情交易和违法违纪行为。三是通过及时宣传补贴项目实施进度,公示补贴对象,更加有效地接受全县人民的监督。

    3、开展补贴回访督查

    成立补贴回访督查工作小组,专门负责补贴机械的督查工作。由督查工作人员深入到享受补贴政策的每一名农民家中,详细查看机具的落实情况,查看补贴机具是否落实到位、是否与《补贴指标确认书》、补贴机械档案所载内容一致。同时,安排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抽查,防止农户非法转让或倒卖补贴机具。

    三、取得的成效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对农机化事业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进作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促进了农机装备水平的大幅提高

    当前,全县农机总动力达到189千瓦,农机总值9.4亿元。拖拉机4.3万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6452台,玉米联合收获机1154台,小麦联合收获机2350台,小麦免耕播种机222台,秸秆还田机1276台,土豆收获机、粮食烘干机、大型喷雾机等新型机械也从无到有,逐步增长。

    2、促进了机械化作业水平的提升

    今年,全县完成小麦机收82.2万亩,机收率达到99.3%;玉米机收面积74万亩,机收率达90%。建设保护性耕作示范基地5处,全县实施面积达到16.8万亩,实现新的突破。组织500多台联合收获机跨区作业,为农机手增加作业收入1700余万元。

    3、农机合作组织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全县农机合作社已发展到52个,社员1392人,拥有各种农业机械1968台,总资产5900万元,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承担了全县60%以上的农机作业量。兴隆镇中兴农机合作社被省农机局确定为“2013年农机规模化作业推进项目”承担单位,安排扶持资金10万元。4月份,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副司长刘恒新来我县实地考察德平镇富民农机合作社、邢侗街道同锦农机合作社情况,对我县农机合作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四、补贴机具种类问题

    当前,我县补贴的农业机械主要是玉米联合收获机、免耕播种机、小麦联合收获机、拖拉机,补贴机具类型基本符合临邑县农民需求。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1、存在的主要问题

    (1)补贴资金存在缺口。当前,农民对农机作业的需求越来越旺盛。同时,按上级要求,优先补贴玉米联合收获机、免耕播种机、深松机以及与其配套的拖拉机,报名晚的重点补贴机具及其他机具都因资金不足无法享受补贴政策。

    (2)部分经销企业存在提前发机问题。经销企业在还未取得购置补贴指标确认书前,提前把机具发放到农户手中,严重扰乱了购机补贴工作的有序开展,并可能导致经销企业和农户间的利益纠纷。经销企业提前发机的原因有两个:一是经销企业间相互竞争,为抢占市场而不按照相关购机补贴规定秩序执行;二是购机补贴实施与农忙季节重叠,农民为抢在农忙前作业主动要求经销企业提前发机。

    (3)部分农机销售企业“三包”力量不足,服务不到位。近几年,随着农机经销企业销售补贴农机数量的增加,在售后服务、农机维修等方面却未及时跟上。尤其在“三夏”、“三秋”农忙季节,机具的零部件供应不到位,机具无法及时得到修理,贻误农时。

    2、建议

    (1)加强补贴政策的宣传引导。通过到乡镇、进社区、进村户发放宣传资料,上门给农民讲解,使农民对补贴政策产生的效应看得见、摸得着,引导农民积极购买先进适用、性能良好的农业机械。

    (2)加快补贴实施进度。排定补贴的规划和计划,加快实施,给农民筹集资金及进行技术培训预留出充足的时间,不影响农民秋收秋种。进一步简化程序,使农民尽快地签好购机补贴协议,在“三夏”、“三秋”前领到机具,并有充足的时间进行培训,从而熟练使用所购机械,取得良好的效益。

    (3)加强对农机经销单位的监管。设立考核办法,对农机经销单位进行考核,以制度约束、督促经销单位做好补贴机具的售后培训、技术指导、维修等工作。对于服务不到位、农民投诉多的经销机构加强督促、调度,使其提升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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