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社创新发展的新趋势——基于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调查

作者:《农民日报》 林建华 赵洪博 本站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9日

    近几年,山东农民合作社为了应对市场变化和自身发展需要,在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上进行了许多创新和发展,形成了重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昭示了农民合作社发展新趋势。

    组建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

    山东各地围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立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农业经营机制和土地流转机制,积极探索发展了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青州市何官镇小王村,2009年成立了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户以承包土地入股,每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为一股,每股年可获得926斤小麦股利的固定收入(按每年6月20日小麦价格兑付现金),年底按比例提取10%公积金、5%公益金之后,再按股份进行二次分红。2010年每股分红170元,2011年每股分红480元,2012年每股分红1100元;相比2009年,2012年小王村农民人均收入翻了一番。据统计,2012年全省土地股份合作社已发展到400余家,经营土地面积44万亩,占全省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0.5%。土地股份合作社对促进农业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的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和标准化,提高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探索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

    一些农民合作社为了解决生产贷款困难,进行了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资金互助探索。坚持“限于成员内部、用于产业发展、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引导社员在合作社内部开展资金互助,缓解了合作社发展资本困难。目前,沂水县开展内部资金互助的合作社已达50多家,参与社员农户3908户,入股金额近千万元,累计调剂资金1500多万元,并成立了山东首家经省银监部门批准的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据统计,目前全省已发展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组织869个,吸纳互助金3.2亿元,促进了合作社发展壮大。

    发展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当地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探索了同类产业合作社之间的同业联合和不同行业合作社之间的横向合作,既有生产领域的合作社与服务领域的合作社的联合,也有服务领域的合作社与加工领域的合作社的联合。合作社之间的联合,不但发展壮大了合作社,推动了产业集群、“一村一品”和“一乡一业”发展,提高了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而且社员从中得到了好处。莱芜市铁农联众农牧合作社联合社,是由联众果蔬、鲁宁丰林果、金来粮蔬、田家楼蔬菜、富家庄士明蔬菜、昌盛养殖、博飞畜禽养殖等9家专业合作社组建而成的,联合社推行了规模化生产、规范化建设、标准化管理,实行了品牌统一策划、生产统一标准、产品统一价格,联合社13个产品通过了绿色产品认证。联合社设立了名优特产超市,各个合作社产品都可在超市展销;开拓了销售市场,与山东高速、山东建行、南郊宾馆及一些连锁超市建立了供货关系,年实现销售收入达1000余万元。

    创办农村经济股份合作社

    合作社发展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产生了深远影响,一些经济强村、城郊村和合作社发展较好的村庄,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不清、主体缺位、责任不明、流失严重等问题,从合作社发展中得到了启示,借鉴合作社发展经验,进行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探索。按照合作制原则,借鉴股份制形式,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造为经济专业合作社,按照合作社原则和方式发展和管理集体经济,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潍坊市已有101个村建立了农村经济专业合作社。最近,省里制定了农村经济股份合作社工商登记意见,明确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改制为农村经济(社区)股份合作社的,适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赋予了农村经济(社区)股份合作社法人地位。目前全省已有75个农村股份合作社完成了工商登记注册。

    发展建立合作社党支部

    许多地方积极探索在合作社中建立党支部,发挥基层党组织与党员在合作社发展管理上的引领作用,把党支部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与合作社的经济优势、市场优势有机融合,让基层党组织融入到农村经济发展之中。为了支持合作社建立党支部,潍坊市按照“党建社建一体发展、属地属业齐抓共管、服务引导有机融合”思路,着力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发挥党组织在农民合作社中的引领作用,形成了合作社与农村党建共同发展的局面。寿光市洛城街道浮桥萝卜合作社成立了党支部,3名党员带领300多户社员精心育品牌,抱团闯市场。2010年,“浮桥萝卜”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浮桥萝卜”从论斤卖到论个卖,身价倍增,摇身一变成了“绿翡翠”。社员们说,合作社里建党支部的直接效益,就在于4000亩萝卜能卖出“翡翠价”。2012年全省农民合作社内建立党支部的有1873个,通过在合作社内建立党支部,密切了合作社与群众及村“两委”的关系,发挥了基层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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